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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申辩期限

陈述申辩期限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02-25 14:10:42 已帮助293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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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申辩期限
1、并未规定统一的陈述和申辩时限,一般行政过程中,应考虑相对人的实际情况,实践中一般行政机关会给当事人1-3天的期限。
2、法律依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 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期限,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一至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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