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但是对方不到场领取离婚判决书,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采取其他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第一直接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就是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的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可以送交代收人签收。
第二、留置送达
第三、电子送达: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第四、委托及邮寄送达: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
第五、转交送达: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狱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教育机构来转交。
第六,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