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债权人死亡了的情况,债务人还是需要继续偿还这个欠款的,这个双方之间的债务并不会因为债权人的死亡而结束这个债务的问题。丈夫债权应是属于夫妻共同债权,因此其妻子可以请求债务人偿还借款。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