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结算是转账结算的对称。指在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经济往来中直接使用现金进行应收应付款结算的行为,是货币结算的形式之一。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款项收付以及单位之间在转账结算起点金额以下的零星小额收付。现金结算主要有两种渠道:一种是付款人直接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不通过银行等中介机构;另一种是付款人委托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如邮局将现金支付给收款人。
转账结算是指各单位发生的款项往来,不用现金结算,而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转到收款人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主要用于单位和单位之间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所发生的款项收付。转账结算是货币结算的一种形式。可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两类。其特点是:在银行信用的基础上,以存款账户为条件,用银行信用收支代替现金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