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该房屋是在结婚之前已经买下,且产权登记在老公用其父亲名下的,则应归老公所有的房屋产权份额隶属老公的婚前个人财产,应归老公个人所有,老婆在离婚时不能要求进行分配。
2、如果该房屋是由男方爸妈买下,在婚后进行了产权登记并登记在老公和其父亲名下的,则隶属男方爸妈对老公的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限定,如果男方爸妈明确是赠与老公个人的,则应隶属老公个人财产,在离婚时老婆无权要求分配;如果无明确赠与老公个人的,应在老公名下的产权份额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时应该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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