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未被征集的,仍可在22岁前征集服现役,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放宽至24岁。
根据军队的需要,按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根据军队的需要和自愿,可以征集12月31日前年满17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2.【法律依据】
《兵役法》第十二条,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
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