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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情警察不能做

哪些事情警察不能做
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自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需要书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而我国对行政复议的机关和具体行政复议的期限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超过规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此时不会再受理案件,不过此时没有超过行政诉讼期限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02-25 10:53:27 已帮助24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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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情警察不能做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等活动,参加;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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