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录音的证明力决定。
录音能否对合同纠纷起作用要看其证明力的强弱。司法实践中,录音证据在一些案件中起了关键作用,让持有该证据的当事人胜诉。对录音证据所加的限制,除了“合法手段取得”外,还有其他限制。如“有其他证据佐证”、“无疑点”。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一般来讲,如果只有录音证据,没有其他佐证,得到法院支持是有难度的。另外,由于当事人缺乏经验,录音内容不清楚、不准确,无法和其他证据相互佐证,也导致有些合法取得的录音证据,最终不能成为定案依据。所以录音能否对解决合同纠纷起作用要看其是否具备相应的证明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