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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申请商标近似的要求

公民个人申请商标近似的要求
商标就是公司或企业的重要财产,是区别与其他商品的重要标志,也是用户辨认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标的取得必须经过规定程序才能取得,这样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该公司已登记的商标。商标受法律的保护,注册者有专用权。在中国有“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之区别。注册商标是在政府有关部门注册后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则不受商标法律的保护。
2024-02-24 06:33:03 已帮助249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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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个人申请商标近似的要求
我国公民个人申请商标近似的要求如下,
1、第十九条 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2、 第二十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
3、 第二十一条 注册商标需要在同一类的其他商品上使用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4、第二十二条 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5、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6、 第二十四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7、第二十五条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8、第二十六条 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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