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局有权力注销户口。
2、户口是由公安机关管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或户籍科通过合法的手续可以注销某某人的户口,公安机注销一个人的户口是有相关规定的,比如: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法院的死亡判定书等合法手续。 就算超生按国家规定也是必须上户的,根政府的缴费收费不发生任何关系,如果公安机关注销了,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上级市公安局反映。 也可以向检察院、人大、报社反映,相关责任人将受到处理。
3、户口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派出所应根据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和《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经过核实,办理死亡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