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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传统家事纠纷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继承、分家析产等,现在已经涵盖了婚姻无效、撤销婚姻、离婚后损害责任、人身自由权、夫妻财产约定、婚生子女否认、生父确认、同居关系析产和探望权、监护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赠抚养协议、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随着社会转型的凸显和深化,家事纠纷衍生的新类型案件呈现多元化。
2024-02-24 04:10:01 已帮助117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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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三种情形是什么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三种情形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2、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但是如果这三个期间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比如所怀的孩子不是男方的,这时候就允许男方提出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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