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2021年《商标法》第52条规定了五种商标侵权行为的形式。对于其中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的侵权行为,我国2021年《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0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作了补充规定。为了研究方便,理论上经常将商标侵权的类别行为划分为几种主要类型。
一、直接侵权
(1)假冒商标
假冒商标(passingoff)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其破坏力极强,不仅盗用他人商标声誉获取不正当的商业利益,而且还会因为产品伪劣而毁坏他人商标的声誉,欺骗消费者。假冒商标通常包括下列五种情况:
第一,在同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商标的行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