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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行政复议

街道行政复议
在对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此时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自然启动行政复议程序需要书写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而我国对行政复议的机关和具体行政复议的期限也是有严格要求的。一般超过规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此时不会再受理案件,不过此时没有超过行政诉讼期限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03-02 19:57:43 已帮助39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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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行政复议答复
下面是街道行政复议答复的规定,(一)答复书的内容。答复书的内容应包括:标题;首部;正文;尾部。(具体格式见附件1)。1、标题统一使用:“行政复议答复书”,不得使用“答辩状”“答复意见”“关于……的复函”等其他标题。2、首部应包括:“答复人”、“(答复人的)法定代表人”、“被答复人”、“第三人”等,不得写为:“被申请人”、“申请人”。3、正文的要求详见下文。4、尾部应写明答复人(全称)和答复日期,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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