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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后的宅基地流转

村改居后的宅基地流转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02-20 10:24:27 已帮助32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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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改居后宅基地流转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国土资源部关于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的解释意见》(国法函[2021]36号)明确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五)项作出如下解释:“该项规定,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依法征收后,其成员随土地征收已经全部转为城镇居民,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剩余的少量集体土地可以依法征收为国家所有”。因此,在城市建成区,即使绝大部分土地都已被征收,且村民已成建制转为居民,剩余少量的居民自用的宅基地的土地的权属性质仍然属于集体所有。这是对村改居后宅基地流转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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