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婚姻家庭专题 > 财产分割专题 > 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分割

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分割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03-04 17:33:55 已帮助2718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户口不在农村的有宅基地怎么办
对于农村有宅基地的,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宅基地的基本释义和申请条件:(1)基本释义: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2)申请条件:(a)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b)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c)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a)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b)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c)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宅基地使用权变更和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