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123号令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记2分,罚50元。
法律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各地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还有就是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分管理。
Ⅱ1、
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口头警告;
Ⅱ2
、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驶时,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
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
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