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辞掉人员,单位应发给被辞掉人员辞掉费。辞掉费由单位在其办完有关手续后一次性发给,并将《辞掉费发放证明》存入本人档案。辞掉费发放准则如下: (一)工作2年以上不满五年(含见习期)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薪水(基础薪水、职务薪水、工龄薪水之和,护士加护龄津贴,中小学 老师加教龄津贴,下同)总额的60%; (二)工作五年至十年(含五年)的,发给本人当年基本薪水总额的65%, 已实行待业保险的地方和部门,不发给辞掉费,被辞掉人员可按有关限定享受待业保险待遇。
2018-11-30 01:07: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