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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公司说每三个月才会发一次,当时我以为都是开玩笑的,现在正式入职之后。才发现是真的,公司的做法是否违法,怎么维权?

尹** 安徽 - 安庆 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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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安徽 - 安庆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20-05-22 15:18: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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