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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以勒镇火草村村卫生室不报销合法吗?

ask****347 云南-昭通 社保纠纷咨询 2020.01.28 01:10:10 422人阅读

镇雄县以勒镇火草村 村卫生室不报销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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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不能强制要老百姓出钱,自愿的话是可以的,但必须经最低市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国务院第92号令《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已经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五日国务院第九十二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十三条向农民集资,必须在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遵循自愿、适度、出资者受益、资金定向使用的原则。集资项目的设置和范围的确定,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主管部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重要项目须经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2020-01-28 01:30:10 回复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老百姓一般是不会构成贪污受贿罪主体的,贪污罪和受贿罪的主体主要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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