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所犯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是指由于负有监押在押人员的司法工作人员未尽职守或者未严格履行义务或者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在押人员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的脱逃,指从羁押场所、改造场所或者押解途中逃走。刑法第400条第2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嫌疑人所犯罪行:脱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脱逃罪】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脱逃会增加一项罪名,即脱逃罪,一般来说会数罪并罚。
( 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何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被告人,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 (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3)犯罪嫌疑人、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罪犯脱逃以后,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凡具有上述情形的行为人,即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1,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2、被告人
( 1)致使依法可能判处或者已经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何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被告人,或者继续犯罪,危害社会的; ( 4)其他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罪犯脱逃,或者一次致使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3)犯罪嫌疑人、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 2)3次以上致使犯罪嫌疑人、罪犯脱逃以后,控告人、检举人、被害人、证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凡具有上述情形的行为人,即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1,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2、被告人
职务侵占的违法行为刑法中是如何规定的呢,究竟刑法中是如何定义职务侵占罪的呢,今天介绍职务侵占罪司法解释的有关知识,那么最高院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无罪是怎么辩护的,以及最新职的务侵占罪量刑规定了什么,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刑事案件中我们有自己的代理律师,代理律师就是可以代表当事人进行法律活动的代理人。那么刑事辩护代理词怎样写呢?代理词与辩护词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辩护人和刑事代理人有什么区别,以及代理辩护的主体是什么?快来了解一下吧!
笔录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十分重要,在诉讼过程中又有谈话笔录,那么笔录是否可以作为书证呢,辨认笔录相关签字规定具体内容是怎样的,以及辨认笔录有关法律规定的具体规定都有哪些呢,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今天来介绍盗窃罪诉讼的法律常识,那么盗窃罪法律条文规定有哪些,盗窃罪数额司法解释是什么,盗窃罪情节严重处罚规定是什么,以及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辩护意见是诉讼过程中的司法文书,那么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怎么写,故意伤害辩护意见怎么写,危险驾驶罪辩护意见怎么写,那么辩护意见与辩护词的区别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