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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古贝春的互联网十直销十终端消费商的奖金制度是真的吗?投资两万,突然能不能

ask****196 安徽-阜阳 退款纠纷咨询 2018.04.26 04:11:45 6127人阅读

山东德州古贝春的互联网十直销十终端消费商的奖金制度是真的吗?投资两万,突然能不能退款吗。如果万一不给退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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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商是市场进入新经济下产生的一种新的商业主体身份,在消费商之前曾出现有经典的传统经销商,后来出现直销模式产生消费商,

2018-05-14 20:3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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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被骗应当立即报警处理,如果被骗达到一定金额可构成诈骗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处理,或者本人也可以直接去法院进行起诉处理。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0-11-12 13:03:06 回复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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