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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重新签订旧的销毁吗?需注意什么?

蹇** 黑龙江-哈尔滨 合同订立咨询 2018.03.09 16:10:21 3588人阅读

我原先跟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房合同,现在因环境改变需要重新签订合同,请问租房合同重新签订旧的销毁吗?需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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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说的租房合同重新签订旧的销毁吗的问题,回答是不需要的。你可以这样做:
首先,抬头:关于某合同的作废声明(说明);
其次,将合同双方的主体写明确,作废的原因即为什么作废该合同写清楚;
最后,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按手印进行确认。这样就可以了。

2018-03-09 16:11:21 回复

对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需注意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
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
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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