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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没签实习合同被公司辞退可以获得赔偿吗

李** 山东-淄博 合同订立咨询 2018.01.27 17:45:09 17682人阅读

我现在大四,马上就要毕业了,现在找了一家公司实习,但是被辞退了,我想请问实习生没签实习合同被公司辞退可以获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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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实习协议中都会约定实习期限、内容、报酬及违约责任等详细条约的,因此,如出现实习公司未按照实习协议提前辞退的行为,实习生可以按照协议要求实习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其次,如果实习协议中没有相关内容的约定,那么实习公司提前解除协议辞退实习生,只要结算清楚实习工资就可以了,不需要进行额外的补偿。之所以会有这种区别于辞退劳动者的做法,原因就在实质上双方只存在雇佣关系,各方均可以随时随地提出解除协议的,但需要在合理时间内提前通知对方。
另外,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
此外,若是在实际中,实习单位没有按实习协议提前辞退实习生,或者是在辞退时又不支付实习工资的,实习生可以先跟单位先协商解决,要是
最后协商不下来的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了,若是涉及的实习生人数较多的,建议最好还是委托个专业律师来处理,以便理清纠纷,一同解决。

2018-01-27 17:49: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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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毕业的在校生,因为社会监控权尚在学校,所以在实习期间和用人单位的关系,暂时不能作为劳动合同关系处理,用人单位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暂以劳务关系存续。也没有试用期,如果在实习期间用人单位感到该劳动者不合适其工作岗位,可以解除劳务关系,待在校毕业后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上就是实习生没签实习合同被公司辞退可以获得赔偿吗的回答

2018-01-27 17:47: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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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实习期间与接受实习的单位在法律上不属于雇主雇员关系,也不是帮工关系,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实习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究竟为何关系,对在何种情形下实习生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亦无法律法规予以规制,应参照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类似情况时如何处理的相应规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由于法律没有明确对劳动者应承担的赔偿范围进行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很难把握。应区分劳动者的过错程度,适用不同的的赔偿限额,综合考量,具体而言,分以下几种情形:
1、劳动者故意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要考量劳动者的这个不当行为是否达到“严重失职”的标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是否达到“重大损害和严重后果”的标准。
2、劳动者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则可限额赔偿,而无需赔偿全部损失。理由主要有以下三点:
首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地位不同,用人单位既是企业财产的所有人、管理人、又是企业内部的管理者和监督者,一旦发生劳动者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情况,用人单位就同时具有受害人和加害人的管理者这双重身份,如果让劳动者承担所有的赔偿责任,那么企业作为管理者的责任就无从追究。
其次,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对价即劳动报酬往往低于劳动者所创造的利润,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公平原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的风险也应大于劳动者。再次,基于对社会风险分担的考虑,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保险或者将赔偿费用纳入成本来提高商品或服务价格,从而将损害转嫁给全社会,用人单位是最适当的“风险吸收者”。因此,应当限制用人单位的损害赔偿请求权,防止其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滥用。
3、劳动者没有过失或者仅存在轻微过失,则无需赔偿。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报偿责任理论,劳动者的职务行为是为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因此,劳动者职务行为的风险也应当归于利益的享有者,对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应当由利益的享有者即用人单位来承担。
其次,由于用人单位的经营活动都是由劳动者的具体行为实施的,劳动者的行为也就等同于用人单位的行为。如果劳动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任一失职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用人单位都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无疑加重了劳动者的责任,转移了用人单位的经营风险,显然有失公允。因此,除非劳动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下,否则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
在确定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具体赔偿数额时,
首先如果劳动合同有约定的,则应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赔偿费用为准。
其次,单位如果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经过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通过,且已向劳动者本人告知或公示。在审理相关案件时可以将该规章制度作为处理的依据,但是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以防止单位滥用权利。
最后,应综合考量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和劳动者的经济状况,况企业的危险性如何、企业效益如何、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执行职务是否增加指示、用人单位所选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技能是否适合对应工作岗位,用人单位指派劳动者就所在岗位是否给与必须的技能培训、损害事实的发生是否因用人单位管理上的缺失所致、企业设施是否完备、劳动者的工资是否低廉、劳动者是否过度等等,酌情确定劳动者的赔偿数额。而劳动者也可依据过失相抵原则,请求减免自己的责任。

2020-12-30 14:33: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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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的实习生有权获得劳动报酬吗问题解答如下, 虽然法律没有明文确认实习生与实习单位形成的是劳动关系,但是实习生毕竟为实习单位服务,提供了劳动,因此,实习单位应该给予实习生一定的劳动报酬。
二、实习劳动报酬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吗实习生与用人单位没有形成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给实习生一定的报酬,但这不能看作是工资,而是一种劳动报酬。而实习生一旦毕业,取得毕业证书,其身份就由学生转化为社会上的一名普通劳动者,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在这种情形下,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会形成法律上的劳动关系,所发放的劳动报酬就属于工资性质,最起码应当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但是我国个别地区也有政策规定实习生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实习生的劳动报酬是否需要纳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20]107号):“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3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支付给学生实习期间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实习生取得的符合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报酬,企业应代扣代缴其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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