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7月1日《社保法》实施规定
第三条缴费不足十五年人员的继续缴费办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十五年。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五年后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十五年。
第四条未继续缴费的转接办法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社会保险法实施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且未依照前条规定延长缴费或者延长缴费后累计缴费年限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请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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