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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年病假多少天

周* 内蒙古-乌兰察布盟 劳动保障咨询 2024.03.11 17:54:37 397人阅读

入职一年病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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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当我们的员工因病患或非因公伤害而不得不暂停工作进行治疗时,我们会根据他们的实际累计参与工作时间和在贵公司服务的期限来决定给予多长时间的医疗期。
具体的规定如下所示:
(一)当员工实际累计的工作年限在十年内且在贵公司服务的年限达到或不足五年时,那么他将享有三个月的医疗期。
然而,若该员工在贵公司服务已超过五年,那将会获得六个月的医疗期。
(二)如果一个员工实际累计的工作年限在十年以上且在贵公司服务的年限只有不到五年,那么他将有资格享受六个月的医疗期。
同样的,如果该员工在贵公司服务已超过五年但不超过十年,则医疗期为9个月。
若是该员工在贵公司服务时间已满十年并不少于十五年,那么他将享有12个月的医疗期。
至于那些在贵公司服务超过十五年的员工,他们将会拥有整整18个月的医疗期。
最后,对于已经在贵公司服务超过二十年的员工,他们将有资格享有24个月的医疗期。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2024-03-11 18:04:10 回复

您好,请问您是否因公致病?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具体情况您可以和我电话沟通,电话号码在我的主页,我会尽最大的努力维护你您的权益。

劳动者患病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拒绝支付补偿,也拒绝履行劳动合同的话,员工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该不行,具体看公司内部规定。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病假期间待遇为基本工资的6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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