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村民未经审批占地建房应该拆除。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2、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房屋属未批先建,是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建议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尽快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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