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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家反悔该怎么办

方** 内蒙古-呼和浩特 二手房纠纷咨询 2022.11.02 19:32:11 306人阅读

我想咨询一下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家反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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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家反悔,此种情形卖家构成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对方坚决不履行合同,则可以要求对方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22-11-02 19:33:11 回复

中介是不会代收定金的,如果是中介收的顶多就是一个订金或是诚意金,不具任何法律效率。不过按照你说的字面意思推测,应该是你购买的这套二手房,在你们买卖双方签订交易合同时,卖方的产权状况,应该是房产证还在银行抵押当中,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定金由卖方收,然后再托管在中介手上,然后约定等卖方把房产证赎出来后,定金立刻转给卖方。基本上二手房交易为了规避风险,一般都是这么操作的。如果你说的是属于这种情况,那可以追究卖方,要么把房子卖给你,要么双倍赔偿定金。如果不同意,那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不过这比较麻烦,耗时又耗力的。
按补充问题这么说的话,中介费,可以要回的,那份按了手印的合同还是有约束力的,如果想追究的话,还是可以走法律程序的。因你按照约定的时间内付款,只是卖方违约,没在约定的时间内收。不过像这种房产证没办下来的房子,走法律途径也不一定确保能赢的,如果不想麻烦,建议还是把钱要回来后再重新找好已办出证在手或是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房子交易安全系数会高很多。

《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该房屋买卖协议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涉案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应当继续履行。以上是二手房过户前卖方反悔不卖怎么办的解决办法。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买卖卖家反悔了怎么办
根据《合同法》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合同法》一百一十条的规定,非金钱义务的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
依据现行法律,如果出售的房屋是共有财产,卖方在出卖时需经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同意;否则,就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司法实践中,常有共有人以出售房屋时没有征得己方同意或者追认为借口,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当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买方在买房时很难判断其所购房屋是一人所有或是共同共有。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7条第
(二)项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也有类似的规定。可见,我国法律已经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买方受让房屋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并进行了登记,则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出发,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允许买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在审判实践中,按照最高的司法文件,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
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卖方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卖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方存有过错,与卖方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
二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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