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淮南法律咨询 > 淮南劳动关系法律咨询 > 是不是一定要入职半年才计工龄

是不是一定要入职半年才计工龄

李** 安徽-淮南 劳动关系咨询 2022.09.22 23:00:46 431人阅读

是不是一定要入职半年才计工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淮南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淮南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一、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是工龄的起始点,工龄是参加工作的总体时间。目前新入职机关事业单位后,工龄的认定目前主要的参照标准是与社保挂钩,交纳社保即可认定工龄。但前提是缴纳社保的单位与档案中劳动合同中的单位一致(包括三方派遣用工方式),挂靠补缴、代缴都不是工龄认定的依据。
二、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的认定具体分为以下几种:
(一)从企业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龄认定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国务院103号令,1992年七月实施)中的规定,工龄以其初次参加工作时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时间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也就是说,以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之日或企业办理录用手续之日作为认定依据进行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的依据(与实际到单位报到时间无关)。
在2008年实施《劳动合同法》之后,以企业对劳动人员用工之日作为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的依据。如果是大中专院校到企业工作,是以实际到单位报到时间作为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认定时间。
在后期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时候,会以劳动合同法实施(2008年)作为界限。之前是以招工批准时间为准和办理录用时间为参加工作时间,之后以实际到单位报到时间作为参加工作时间。当然在判定之前,要看社保缴纳单位与工作单位一致,而且有相关的手续,比如劳动合同。
(二)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直接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这种情况下,工龄认定是以实际到机关事业单位报到时间作为工龄认定时间和参加工作时间。
(三) 复员、退伍军人后期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参这种情况,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的认定从县(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之日算起,档案中会有相关的资料。
(四)乡村医生(原赤脚医生)后期转为事业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这种情形参加工作时间是根据《卫生部关于乡村医生工龄计算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来认定,具体内容是:“乡村医生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卫生工作的,其参加工作时间,从本人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算起”,也就是其连续在乡村工作的时间起始点作为起算时间(不能中断,中断后以最后连续时间算起),这需要经县级以上卫生部门认定,具体需要的证明材料是乡村医生有关审批材料或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在1988年1月1号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还需要有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考试考核后取得乡村医生证书。
(五)民办教师后期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工龄认定根据原国家教委1987年教计字160号文件规定,“民办教师转为公办老师后,其参加工作时间,从本人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算起”,这和乡村医生工龄的认定是一样的,是从连续在民办教师岗位工作时间的起始点算起。这也就是说中间一旦有中断,那就以中断后能连续的工作时间起始点算。具体需要准备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批准成为民办教师的手续,如果其手续很难补办,也可以用其实际领取待遇时的相关证明来补充证明。
(六)下乡工作青年,后期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工龄的认定这种情形工龄认定主要是以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目前这种情形的人基本上是不存在的,只停留于理论中。

2022-09-22 23:02:46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重新入职的,工龄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不算。如果单位愿意合并计算,那也是可以的。下列几可以累计的事由: 1、国家工作人员经组织动员精简或批准退职,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其精简或退职前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辞职和辞退前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自动离职人员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3、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它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其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重新入职的,工龄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不算。如果单位愿意合并计算,那也是可以的。下列几可以累计的事由: 1、国家工作人员经组织动员精简或批准退职,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其精简或退职前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辞职和辞退前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自动离职人员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3、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它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其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企业倒闭职员工资赔偿
22402人阅读

现在的市场竞争强烈,公司倒闭的案例有很多,今天为大家介绍企业倒闭职员工资赔偿有关知识,那么公司倒闭员工怎么赔偿,责任有限公司倒闭赔偿规定是什么,以及合同到期公司倒闭规定有哪些呢,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10655人阅读

每年都有很大一部分人会选择从事会计工作,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的一些知识,那么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写,会计中级职称工作年限证明怎么写,以及中级会计从事会计年限规定有哪些呢!

企业职工退休年龄
11250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企业职工退休年龄的有关知识,那么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新规定有哪些,那么倒闭企业职工退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以及企业职工退休工资是多少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企业退休人员
20630人阅读

随着延长退休年龄的呼声越来越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待遇问题再次受到了社会的关注,那么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抚恤金规定有哪些呢,企业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是怎样的,以及企业退休人员双轨制的定义等知识,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延长退休年龄
4497人阅读

退休年龄延长、推迟退休是社会的必然趋势,那么公务员延长退休年龄是多少,教师延长退休年龄是多少,以及事业单位延长退休年龄具体是怎样的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下面为你详细解读,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