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同时损害公共利益或公民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所谓冒充,指冒充国家机关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身份或职位。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上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
1、侵害的客体不同。
(1)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 信及其正常活动。
2、行为手段不同
(1)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2)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
(1)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2)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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