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工作12小时,显然违背劳动法。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肯定会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并进行赔偿。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出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出四十八小时的工时规则。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规则违背法律、法规限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赔偿职责。
您好,可以跟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或者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请。如果能够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你好,建议尽量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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