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赏是主播与观看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类似于提供服务者与享受服务者之间的合同关系,但这种服务合同关系并不是采取书面的订立形式,而是一种事实上的即时成立的合同关系。是属于民事法律,并不构成刑事犯罪。
您好,与平台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依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父母可以通过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法定代理人不知情向人民法院起诉,撤销打赏该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本案中,小雪是一名小学五年级的学生,依据其文化水平和认知程度,很难认定她对网络“打赏”这一消费行为的后果有充分的了解,小雪的父母在事件后也未对此进行追认,因此小雪的“打赏”行为应属无效,也就是说她与快手公司主播之间的合同关系也应属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笔者认为,从此案件来看,快手公司及主播因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需要注意的是,小雪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未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和银行卡的密码,致使小雪能够独立完成支付行为,属于监护不力,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因此快手公司无需返还全部消费钱款,而是应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进行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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