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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停交后能不能报销

王* 广东-东莞 社保纠纷咨询 2021.03.27 00:14:40 314人阅读

生育险停交后能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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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二)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已登记失业并领取《职工失业保险手册》的女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的,可申领一次性生育医疗补助金,由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标准为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

2021-03-27 00:15:40 回复


1、生育保险申请条件:至分娩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即含生育月之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均需参保缴费,应缴保费未在三个月内到账的,视为缴费中断);
2、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满足条件的,在分娩的次月15日起,自分娩之日起计算,一年内提交材料到所属的医保中心办理。)
3、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已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按照当地有关职工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顺产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按上述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期满后,在符合当地规定的产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其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6个月;   (二)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已登记失业并领取《职工失业保险手册》的女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分娩的,可申领一次性生育医疗补助金,由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标准为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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