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河南法律咨询 > 南阳法律咨询 > 南阳房屋租赁法律咨询 > 农村土地租赁权的区分

农村土地租赁权的区分

彭** 河南-南阳 房屋租赁咨询 2021.03.25 22:29:03 324人阅读

农村土地租赁权的区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阳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南阳房产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区分土地租赁权
租赁权,是指承租人有占有租赁物并使用其获取好处的权能。土地租赁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通过契约将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转让给他人。租赁者称为土地租赁权人,也就是承租人。土地租赁权人不拥有对土地的部分处分权,承租人对土地的使用条件是依土地出租人的意志而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土地租赁权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将自己承租的土地再以任何方式转移出去。
土地租赁一般可分为有期限的和无期限的两种。我国目前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而只规定实行有期限租赁。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其除收取承租人缴纳的地租外,还履行自己与集体的承包合同。
土地租赁权人具有土地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续租权、优先购买权、对地产受让人的对抗权(指土地使用权买卖不能破租,未到期的租赁行为仍然有效)。

2021-03-25 22:31:03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六十条:“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第六十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它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此可见,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不能在集体土地市场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也不能以出让、转让或出租形式获得。对于集体土地企业使用权的对外出租,法律是有限制条件的,即仅应限于出租与集体经济组织开办的或以入股、联营形式与他人共同举办的乡镇企业。至于承租人范围,法律没有明确限定。

解答如下,   答:
1.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2.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时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上诉人:LFJ,女,19××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县×××镇×××村×××村民组。
被上诉人:××县××乡×××村×××村民组
负责人:×××,该组组长
上诉人因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一案,不服××县人民法院(200×)×立初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现提起上诉。
请求事项:
1、依法撤销(200×)×立初字第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由××县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上诉人于1983年按照国家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承包了××县×××镇(当时为×××乡)×××村××ד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1998年,被上诉人按照国家实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及集体实际情况,继续将“南斗半”丘稻田发包给上诉人,承包期为30年。2007年5月26日,被上诉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在未经上诉人同意,亦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作出“×××小组关于土地平整以后稻田调动的决议和几项制度”,将上诉人所依法承包的土地进行了个别调整,严重侵犯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在多次要求相关部门解决未果的情况下,遂诉至××县人民法院。
原审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未向法院提供书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故上诉人不能被认为已经取得“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遵循法定原则和程序发包,上诉人应依法向乡(镇)人民政府寻求解决,故本案不具有民事纠纷的可诉性,不属于人民法院的范围,裁定不予立案。上诉人认为该裁定认定错误,具体理由如下:
一、原审人民法院认定上诉人未取得“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错误的。
上诉人是“南斗半”丘0.3945亩稻田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人。自1983年至今,上诉人一直持续在“南斗半”丘稻田上耕种。1998年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发包时也没有任何变动,当地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因上诉人所在乡进行拆并乡镇而遗失,导致包括上诉人在内的当地村民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均未能发放。为证明上述事实,上诉人向法院提供了×××村委及×××镇经管站出具的书面材料。上诉人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不顾现实的客观情况,仅以上诉人未提交书面的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书为由,完全否认上诉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资格,系错误的认定本案事实。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房屋出租合同的范本
6764人阅读

尤其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房屋出租的市场需求巨大,大量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个体工商户的门店需求等,今天小编为您介绍房屋出租合同的有关内容,那么新的房屋出租合同范本怎么写?下面来了解一下吧!

房屋出租合同范本
6645人阅读

房屋出租的广告比比皆是,优质的出租房永远都是紧缺的,今天小编为您介绍房屋出租合同的有关知识,那么房屋出租中介合同怎么写,房屋物品出租合同又应该怎么写?以及农村、城市房屋出租的具体合同怎么写?房屋出租广告应该如何做?快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房屋租赁税
19370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房屋租赁税的有关规定等内容,那么你知道个人房屋租赁税是多少,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房屋租赁税费由谁承担,小规模房屋租赁税率是多少?以及一般纳税人房屋租赁税是怎么算的?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来了解一下吧!

居住用房租赁
5159人阅读

居住用房租赁是在生活中十分常见,你知道居住证房屋租赁税是怎样规定的吗,以及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相关规定有哪些,居住用房租赁注意事项有哪些吗,更多内容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上海租房中介费
83265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你介绍上海租房中介费相关内容,那么上海租房中介费收取标准是多少,上海租房中介费应该怎么算,以及上海租房中介费多少的内容,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