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同时,刑法第二十三条又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未遂应该按三到十年从轻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最多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对于坐牢的从哪一年开始不需要迁户口到监狱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服刑人员自批捕之日即注销,在服刑不存在户口问题了,只有服刑人员登记名册,刑满释放后凭释放证明到当地公安机关重新进行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第三十八条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提问者不要道听途说,关于女犯的关押也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的。根据《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成年男犯、女犯和未成年犯实行分开关押和管理,对未成年犯和女犯的改造,应当照顾其生理、心理特点。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刑期、改造表现等情况,对罪犯实行分别关押,采取不同方式管理。第四十条规定,女犯由女性人民警察直接管理。第五十条规定,罪犯的生活标准按实物量计算,由国家规定。第五十一条规定,罪犯的被服由统一配发。第五十二条对罪犯的特殊生活习惯,应当予以照顾。第五十三条规定,罪犯居住的监舍应当坚固、通风、透光、清洁、保暖。第五十四条规定,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罪犯的医疗保健列入所在地区的卫生、防疫计划。第七十条规定,根据罪犯的个人情况,合理组织劳动,使其矫正恶习,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并为释放后就业创造条件。第七十一条规定,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