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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员工生育津贴的问题

137****6984 河北-石家庄 社保纠纷咨询 2017.03.09 11:11:35 1258人阅读

员工入职时,公司明确告知其五险一金是在转正之后缴纳,并签了《入职告知书》,但后该员工怀孕了,公司在该员工转正后及时为其办理了社保缴纳手续,但是,从缴纳月至孩子出生月,缴纳时间不足10个月,不符合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所以,没有领取到生育津贴,现在要求公司给他生育津贴。 问题一:入职时已经明确告知员工社保在转正之后缴纳,且签了《入职告知书》这个虽然与相关法律冲突,但是,加入要仲裁,对企业有帮助吗? 问题二:我们的产假是98天,生育津贴计算应该也是按照98天计算吧? 问题三:该员工现处于哺乳期,她自己以书面形式提出了离职,除了生育津贴,企业还需要赔偿或补偿其他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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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9 22:10:31 回复
地区:河北-石家庄 咨询解答:34167条

按照法律规定

2017-03-09 15:16:01 回复

(1)女职工产假期间先行发放产假期间工资(就是固定工资部分,不含奖金和与工作有关的补贴);待生育津贴申领到帐后,进行对比:如果已发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么将差额部分一次性补发;如果已发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么不再补扣差额部分。
(2)先计算能够申领的生育津贴,从财务借款发放;等到申领完毕后社保支付生育津贴冲抵借款。同时,应该将产假期间工资与生育津贴进行对比,补差发放。

生育保险领取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
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要连续缴纳了生育保险,在生育后就可以申请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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