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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租房, 公积金提取

李* 安徽-滁州 房屋租赁咨询 2020.12.01 11:29:12 365人阅读

夫妻共同租房, 公积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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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可以。住房公积金用途:  用途
一:购房  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用途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用途
三:租房  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用途
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用途
五:销户可提取全部余额  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2020-12-01 11:31:12 回复

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中明确表示有个人继承或赠与协议明确表示赠与给个人的除外。同时,婚姻法司法解释也规定了下列财产也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因此,综合以上情况来看,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一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公积金取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提取。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住房公积金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法律赋予的,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据此,夫妻离婚不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以夫妻离婚为由,提取住房公积金不符合上述条例的规定。对住房公积金的分割可以这样操作:
1、能用其他财产折抵,住房公积金能不动尽可能不动。即保持住房公积金在原有账户、原有个人的名下不动。由原有人(公积金的持有人)按判决用其他财产支付他所应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
2、如无财产折抵,必须对一方账户上的住房公积金进行分割,可以请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另开一个账户。这样既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又解决了夫妻离婚住房公积金的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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