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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他们在我家门上贴过半块儿纸的催缴单子,请问这样的单子算不算书面催缴,诉讼时效,最多支持几年?

ask****753 广东-东莞 行政诉讼咨询 2020.11.02 22:28:37 327人阅读

您好律师先生!我从2012致2019年,未交物业费,期间他们在我家门上贴过半块儿纸的催缴单子,请问这样的单子算不算书面催缴?诉讼时效,最多支持几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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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529条

你好!物业服务处于持续性状态,因此一般是按照最后一期的物业费交付时间为起算点来计算诉讼时效,因此法院大多数是不会支持诉讼时效抗辩的

2020-11-02 22:53:33 回复
地区:广东-东莞 咨询解答:956条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书面催款,三年诉讼时效

2020-11-02 22:39:02 回复
地区:广东-广州 咨询解答:11575条

这个肯定算催收的方式

2020-11-02 22:37:00 回复

正常工资加伙食补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正常工资加伙食补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正常工资加伙食补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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