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户看病优惠政策有:
1、在镇村门诊看病,一般诊疗费全报。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90%以上。
2、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年度报销额度比非贫困人口多20%。
3、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先诊疗后付费。
4、省市县定点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较非贫困人口多10个百分点。
5、新农合住院基本报销每人每年最多能报13万元。
6、住院费用在新农合基本报销后进入大病保险,起付线降至3000元。
7、门诊费用特困人员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救助50%。日常门诊救助每年最多1000元,重特大疾病门诊救助每年最多5000元。
8、新农合、大病保险报销后,住院费用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在年度限额内按比例救助。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通俗讲就是吃饭、穿衣等日常生活有困难的;
饮水有困难的,上不起学的、看不起病的、住房不安全、住房有困难的农户都可以申请进入贫困户。
申请贫困户需要的条件和资格是:
1、持有当地常住农业户口;
2、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
3、有劳动能力,但因病、因残、因灾、因自然条件差等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农村家庭。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
建档立卡贫困户大病和小病国家给与健康扶贫政策、大病保险报销政策、大病保险再报销政策。经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进行补贴,确保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范围。其中,城市低保对象中的全额保障对象、农村低保对象中的一类保障对象、孤儿和特困人员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中的差额保障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具体资助低保对象、孤儿、特困人员名单以当年9月份发放保障资金花名册人员名单为准,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当年9月30日前建档立卡人员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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