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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您好,关于在外地办出生证明老家知道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当事人可以咨询具体的经办人员,不予受理的原因:
1、如果是其他资料不齐全的,可以根据对方的答复,完善后,再申报新生儿的户口;
2、如果对方无理由拒绝的,可以记下其工号,向其直接领导反映;
3、也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此事,还可以寻求当地媒体的关注。
新生儿申报户口需要提供的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的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
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出生一个月以后再申报户口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2020-09-11 18:35:16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