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诉讼费用由原告先垫付,然后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3、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5、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九条
由原告在立案时先垫付,案子有结果之后,一般是由被告承担的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到被告人民向提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提出诉讼(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在经常居住地,要出具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1、请求判定离婚的书(一式三份);
2、户口本;
3、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4、结婚证。
想获取更多行政类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