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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员工,可以诉讼吗?

ask****800 安徽-合肥 行政诉讼咨询 2020.06.19 10:16:41 312人阅读

公司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员工,可以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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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有帮助到您的话请点赞给个好评,谢谢。电话联系我加WX进入公益普法群。

2020-06-19 10:20: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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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278153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10943条

申请劳动仲裁

2020-06-19 13:17:55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2281条

有疑问可以提劳动仲裁

2020-06-19 10:44:58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3017条

建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2020-06-19 10:42:43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297条

可以申请仲裁

2020-06-19 10:18:44 回复
地区:安徽-合肥 咨询解答:2343条

可以的,具体什么情况呢?

2020-06-19 10:17: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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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当事人,你好哦,刚刚您向我询问的内容是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合理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执意要解除的话,您不用慌张,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以维护你的劳动权益。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依据我国《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第2、第3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如果我以上的回答还是不能解决您的困惑的话,您可以继续向我追问哦,我会很负责任的为您解答,以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劳动争议司法解释
(一)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这说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必须民主协商确定,还应向劳动者公示。龙华劳动争议律师认为,如果未经公示一般不能作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依据
(2)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不碍违反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规章制度要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必须内容合法,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可能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条款一律无效,即便劳动者行为违反了这些条款,用人单位也不得依据这些无效条款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例如,用人单位在其规章制度中规定劳动者一旦结婚或生育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因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而无效,用人单位无权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该条款为由解除其劳动合同
(3)对劳动者行为的认定,劳动合同约定达不到解除标准,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达到解除条件时,应以劳动合同约定作为判断是否达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标准。
对此,劳动争议司法解释
(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要注意的是,劳动者要主张优先适用合同约定,其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应在规章制度颁布后。这说明双方已作了例外约定,以替代原有规章制度的规定。但如果劳动合同签订于规章制度颁布之前时,就不能简单适用劳动合同约定优先。因为用人单位后出台的规章制度从制定程序到规定内容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一般就对已在职劳动者产生约束力。
此时,如果蒡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实施了某种违纪行为,在该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纪上,即便该规章制度的规定与劳动者之前签订劳动合同所约定内容评判标准不一致,律师认为,一般也不能仅以劳动合同优先为由,认为该行为不构成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除了规章制度本身合法性要求之外,人民法院在具体审理相关劳动争议案件时,如果劳资双方对违纪行为是否达到严重程度产生分歧,还可在个案中综合考虑下列因素:
(1)劳动者实施违纪行为的主观过错程度
(2)劳动者实施违纪行为的重复频率
(3)劳动者违纪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大小。
最高人民法院倾向性意见:
用人单位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不能单纯依据规章制度对该行为是否达到严重程度的认定,而应综合考虑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劳动合同所依据的规章制度制定程序、规定内容是否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司法解释和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

员工违规造成自身工伤,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员工在工作中因为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事故导致本人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不因员工本身错误影响工伤保险待遇。虽然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身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其处罚,但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不得解除合同。对此,《工伤保险条例》和各地有明确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五条……  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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