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谁都不想遭遇工伤,但有时候意外就是防不胜防。一旦发生工伤,员工会获得相应的赔偿。可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工伤赔偿已经赔过了,单位还需要再赔偿吗?这是不少工伤职工关心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解答一下。
一、工伤赔偿的构成情况
工伤赔偿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一部分可能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而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部分,比如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和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例如,小李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他的医疗费等费用,但他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需要按照他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
二、单位仍需赔偿的情形
即使工伤保险基金已经进行了赔偿,在一些情况下单位还是要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发生工伤后,所有的赔偿费用都要由用人单位承担。比如小张所在的单位没有给他缴纳工伤保险,他在工作中受伤,那么他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补助金等所有费用都得单位来掏。另外,如果工伤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比如小王因工伤被鉴定为九级伤残,他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就需要支付相应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单位无需额外赔偿的情况
要是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并且工伤保险基金已经按照规定支付了各项赔偿,同时不存在其他需要单位承担的法定情形,那么单位一般就不需要再额外赔偿了。比如小赵在工作中受伤,单位为他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了他的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费用,小赵也没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通常就不需要再额外赔偿了。
四、维权途径与操作要点
如果职工认为单位应该赔偿而单位拒绝,职工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费用发票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写清楚投诉的事项和要求。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时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比如小陈认为单位应该支付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单位拒绝,他先与单位协商,协商无果后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之后又申请了劳动仲裁,最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工伤赔偿赔过之后,单位是否还需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不过,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各种复杂的问题,比如赔偿金额的计算有争议、单位拖延支付赔偿等。要是遇到这些难题,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分析问题,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让你在工伤赔偿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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