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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伤赔偿久拖未决,“分期+违约金”调解方案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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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5 · 1810人看过
工伤赔偿标准专业律师 陈步青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4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2210482512
擅长领域:劳动纠纷
咨询电话:17805135388
案例展示:19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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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陈XX因工受伤,被告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双方存在争议。陈步青律师采用“调解优先、保障权益”策略,核算赔偿项目,与各方沟通,提出“分期支付+违约惩罚”方案,最终成功调解,高效解决纠纷。
南京工伤赔偿久拖未决,“分期+违约金”调解方案终落地

在江苏地区,劳动工伤纠纷是较为常见的法律问题。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步青律师,执业以来,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在处理劳动工伤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此次,他又成功处理了一起南京的工伤赔偿案件。

维权困境

原告陈XX在被告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作时因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然而,被告却未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让陈XX陷入了维权困境。对于受伤的陈XX来说,尽快拿到赔偿款解决生活困难是当务之急,可漫长的诉讼程序只会加重他的负担。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后,深知这一情况的紧迫性。

策略制定

陈步青律师制定了“调解优先、保障权益”的诉讼策略。他全面梳理案件,仔细核算陈XX应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像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确保每个赔偿项目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同时,他与陈XX充分沟通,了解其实际困难和诉求,确定了合理且有谈判空间的赔偿金额底线。

调解沟通

在诉讼过程中,陈步青律师主动与承办法官和被告代理人沟通。他向被告方指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进入判决程序会增加被告的诉讼成本,还可能影响企业声誉。同时,他从诉讼时间、执行风险等角度,向陈XX分析调解解决纠纷的好处。

关键方案

经过多次沟通,陈步青律师准确把握了双方的心理预期和调解空间。他发现被告公司虽对赔偿金额有异议,但有分期付款的意愿和能力,而陈XX虽希望尽快拿到赔偿,也理解被告的资金周转压力。于是,他创造性地提出“分期支付+违约惩罚”的调解方案,即被告分四期支付65000元赔偿款,若任何一期逾期未付,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另加付5000元违约金。这一方案既考虑了被告的资金安排,又为陈XX提供了有力的履约保障。

最终,在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高效、彻底地解决了工伤保险待遇纠纷,陈步青律师凭借专业的分析和务实的策略,再次展现了他在工伤纠纷处理方面的卓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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