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谁都不想遭遇工伤,但有时候意外就是防不胜防。一旦发生工伤,经过一系列流程,工伤认定书终于下来了,这时候很多人就会关心,自己到底可以领取哪些钱呢?毕竟工伤期间不仅有身体上的痛苦,还有经济上的压力,了解能领取的钱,对工伤职工来说至关重要。接下来就为大家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一、医疗费用
工伤认定下来后,首先可以领取的就是医疗费用。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比如,小张在工作中手部受伤,在医院接受了手术治疗,还使用了一些符合规定的药品,这些费用在工伤认定后,都能按照规定进行报销。在申请报销时,需要准备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材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例如,小李工伤后需要卧床休息3个月,这3个月期间,他所在的单位就要按照他原来的工资标准,每月按时给他发放工资。职工要注意,自己要及时向单位说明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为伤残等级,就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补助金的标准也不一样。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比如,小赵被评定为九级伤残,他的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他可以领取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5000×9=45000元。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时,需要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材料。
四、伤残津贴
对于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能领取的钱涉及多个方面,不同的情况领取的钱也不一样。在领取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材料准备不齐全、单位不配合等。这时候该怎么办呢?如果你对这些后续问题感到困惑,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顺利解决工伤赔偿问题,保障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