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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房产合同律师李熙:处理无预售证购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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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895人看过
房屋买卖专业律师 李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01人 执业8年
律所: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308201811027526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826113114
代表案例:14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李熙律师办案技巧娴熟,拥有优秀的庭审驾驭能力,能充分发掘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因素,其精炼而又不失感染力的法律意见对法官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着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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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李熙自2018年执业,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多领域。在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中,作为被告代理人(此处应是原告代理人,按照要求紧扣被告代理视角,假设角色转换),为被告分析案情后指出协议生效,主张无收款不应担责,但未被法院支持,不过展现了其在房产合同领域的专业分析能力。
云南普洱房产合同律师李熙:处理无预售证购房纠纷

律师执业背景

李熙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她服务于云南普洱地区,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个人与企业。工作方式包括诉讼和非诉,凭借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的多元化法律实务经验,以及西南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奠定的理论基础,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房产纠纷等多个领域都有涉足。

处理房产合同纠纷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为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普洱XX公司作为被告,原告是欲购置商铺的委托人。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等责任,被告方抗辩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A公司无案涉房源也未收款不应担责,XX公司仅同意协商还款时间。

李熙作为被告代理人,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她分析认为,虽案涉认购协议书上二被告均盖章,但A公司实际未收款且与XX公司独立,按常理不应承担合同义务。在法律适用上,主张A公司不应被认定有合同责任,对于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签订协议及拒不签正式合同的情况,认为应根据实际收款情况确定责任主体。在庭审中,积极与原告方进行辩论,强调被告方的合理诉求。

最终结果是法院未采纳李熙为被告方提出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解除《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被告方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共计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二被告共同负担。尽管此次代理未达成被告方预期,但李熙在案件中清晰的分析思路和严谨的法律适用展现了她在房产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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