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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交了定金和首付,开发商却不签合同?律师帮你讨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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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128人看过
导读:最近,好多人在买房的时候都遇到了糟心事。就像有人交了定金和首付,满心欢喜等着签合同,结果开发商各种推脱,就是不签。钱也拿不回来,这可把人急坏了。今天就给大家分享一个类似的真实案例,看看律师是怎么帮当事人解决问题的。
买房交了定金和首付,开发商却不签合同?律师帮你讨回损失!

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李熙律师代理。李熙律师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法学本科学历,系统掌握法学核心知识。自2018年执业至今,先后在多家律所任职,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现任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擅长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

委托人想买商铺,和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交了30000元定金,约定7天内签正式合同。委托人付了定金后,按要求又付了207240元首付款,可被告方却一直拒绝签正式合同,也不还钱。后来委托人发现,房子根本没拿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

李熙律师接手案件后,先梳理事实,固定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审理时,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说自己和普洱XX公司没关系,没房源也没收款,不该担责;普洱XX公司只同意协商还款时间。

针对这些抗辩,李熙律师提出:认购协议上二被告都盖了章,协议有效,A公司不能免责;被告没预售证还签协议收钱,又不签正式合同,构成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退还首付;委托人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实际损失,应得到支持。

最后,法院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二被告连带返还双倍定金和首付共267240元,案件受理费由二被告负担。虽然委托人选择定金罚则后,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没得到支持,但核心诉求实现了,权益得到维护。

法律干货

1.查看预售许可证:买房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这个证,合同可能无效,自己的权益也难保障。

2.保留证据:签订协议和付款时,要保留好相关凭证,像认购协议、付款记录等,万一出问题,这些就是维权的关键。

3.了解违约责任:清楚协议里的违约责任,遇到开发商违约,要知道自己能主张哪些权益,及时维护自身利益。

结语

从这个案例能看出,遇到开发商违约,咱们不用怕,通过法律途径能解决问题。大家在买房时多留个心眼,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本案由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李熙律师代理,她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律所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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