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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中死亡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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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7.16 · 7843人看过
导读: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如果在工作期间死亡的职工符合上述的条件,那么就可以认定其是属于工伤死亡的,此时就会按照工亡的待遇赔偿其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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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是一种后果极为严重的事故性伤害,不仅给企业生产带来重大损失,而且常常遗留许多社会问题。在对相关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需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那要是工伤认定中出现死亡的情况,此时工伤认定中死亡标准是怎样的呢?律图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中死亡标准是怎样的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因工伤事故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 。

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

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

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

二、工伤死亡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亡认定及理赔程序是:

(一)符合工伤认定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受理。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在十五日内补齐。

不能提供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初次诊断、工伤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和认定工伤必需的证明材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证据可靠的,应在30日内做出是否工伤的决定。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经办机构。

(四)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的,可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事故的发生是单位与职工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可是工伤发生不在少数,因工伤死亡的情形也有很多。实践中,工伤认定中死亡的情况也是算作工伤事故中一种,并且还是其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了,而做出的工亡赔偿往往也是赔偿给工亡职工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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