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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使用期限满了之后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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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18 · 1833人看过
导读:不动产使用期限分情况处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缴纳或减免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提前一年申请续期,除因公共利益收回土地外应批准。获批后重新签合同并支付出让金。未申请或未获批,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物所有权依合同约定,可能被无偿收回。
不动产使用期限满了之后要怎么办

一、不动产使用期限满了之后要怎么办

不动产使用期限分不同情况处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若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依合同约定处理,可能被无偿收回。

二、不动产使用权纠纷诉讼时效是多长

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对于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若不动产使用权纠纷涉及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若涉及如合同违约债权请求权纠纷,则适用三年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不过,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不动产使用权利人如何失效

不动产使用权利人的权利失效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使用期限届满:如建设用地使用权,有明确的出让年限,期限到了未续期,权利即失效。住宅建设用地期满自动续期,非住宅需依法律规定办理。 2.抛弃权利:权利人主动明确表示放弃不动产使用权利,办理相关注销登记后权利失效。 3.混同:当不动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归同一人时,使用权利一般会因混同而消灭。 4.标的物灭失:不动产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使用权利也随之失效。 5.依法被撤销:若权利人违反相关规定,如未按规定用途使用土地,可能被行政机关依法撤销使用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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