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上工伤有哪些待遇可以申请
评定为工伤后,可申请以下待遇:
1.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
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
3.伤残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4.工亡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评上工伤申请待遇遇阻该如何维权
若评上工伤申请待遇遇阻,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明确告知其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要求依法支付工伤待遇。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由该委员会居中调解。
若调解无果,可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评上工伤待遇申请遇阻法律途径有哪些
评上工伤待遇申请遇阻,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解决。首先是行政复议,若对工伤认定结论、核定的工伤待遇有异议,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该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其次可提起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起诉。此外,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待遇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我们探讨评上工伤有哪些待遇可以申请时,除了常见的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其实还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待遇。比如,经劳动能力鉴定存在伤残等级的,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若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能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待遇的申请流程和标准可能较为复杂,不同地区也存在差异。如果您对工伤待遇的申请细节、具体金额计算等问题有疑问,或者不确定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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