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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岁做小工受伤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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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5 · 1798人看过
导读:66岁做小工受伤一般不算工伤,工伤认定需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年满60岁(男)、55岁(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用人单位通常是劳务关系。虽不能认定工伤,但工作中受伤可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规定处理。若因提供劳务自损,按双方过错担责;若因第三人致损,可要求第三人担责或接受劳务方补偿,接受劳务方补偿后可追偿。
66岁做小工受伤算工伤吗

一、66岁做小工受伤算工伤

66岁做小工受伤一般不算工伤。工伤认定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根据法律规定,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通常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不过,虽不能认定工伤,但在工作中受伤,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处理。若因提供劳务自己受到损害,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若因第三人的行为致使提供劳务一方损害,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二、66岁小工工作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66岁小工工作受伤,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认定工伤的前提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66岁已远超法定退休年龄,通常无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是形成劳务关系。

不过,若该小工属于“超龄从业人员”,即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工作中受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若不能认定工伤,小工因劳务受到损害,可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行为致小工损害,小工可向第三人索赔,也可要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三、超龄小工工作受伤,认定工伤有何法律依据

超龄小工工作受伤认定工伤需分情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

若超龄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工作受伤可依《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单位是劳务关系,虽不认定工伤,但可依《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规定,要求单位按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当探讨66岁做小工受伤算工伤吗这个问题时,其实还有相关联的情况值得关注。即便66岁小工受伤可能不认定为工伤,但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因提供劳务受到损害,接受劳务一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若小工自身有过错,也需承担一定责任。另外,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若你对66岁小工受伤赔偿标准责任认定等方面存在疑惑,无需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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